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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30017
- 處分日期
- 2023/03/16
- 違規日期
- 2022/07/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6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塗裝,稽查時現場進行噴砂作業中,惟未設置有效之空氣污染物(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散布污染物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6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3月25日環署空字第1080019517號公告事項一、(六)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錦明街八○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湖北里後湖61之7號D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