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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0-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5/04
- 違規日期
- 2020/10/08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公司所屬土地位於「新竹縣竹北市台元段0083、0128、0131地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執行「運作中高污染潛勢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調查計畫(第三期)」調查結果,土壤中污染物砷濃度155mg/Kg、銅濃度640mg/Kg及鎳濃度475mg/Kg等三項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經本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於109年10月8日公告為控制場址及污染行為人,違反本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規定未經公告為整治場址之污染行為人因其行為致土地經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本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泰和里博愛街八○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泰和里博愛街八○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