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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00025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違規日期
- 2018/08/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8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地址: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南堤路二段100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台中廠)硫酸銨化學製造程序(M06)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07-02號),查貴公司(台中廠)M06製程現場防制設備洗滌塔(A601)監測儀表廢氣流量計故障,與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罰鍰新臺幣100,000元,並限期於107年11月19日前提出改善完成證明。限改日期:107年11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暨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八八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南堤路二段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