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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00029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違規日期
- 2018/09/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一街8號從事塑膠原料製造,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7年9月10日執行稽查抽測,貴廠M01製程設備元件共計7點逾洩漏管制值2,000ppm以上(元件編號:DB-401-1F-O02、B5-1F-V02、B5-1F-O01、B-5-S-1F-O04、10KB-P01、10KB-N01及10KB-N02),另78-O01元件之製程流體滴漏超過3滴/分鐘(背景值:1.52ppm,檢測值:1640ppm),已違反「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一街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一街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