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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10
- 處分日期
- 2020/04/08
- 違規日期
- 2020/01/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化學纖維生產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事業,109年1月2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106年委託曜○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清除廢熱媒油,惟查貴公司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無登載產出廢熱媒油一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限改日期:109年05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新田里義林路一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4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