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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4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4/19
- 違規日期
- 2021/03/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案會同稽查科辦理艾鉅有限公司一廠現場稽查,本局人員於16:30到達現場,出示證件表明來意。2.該公司產業類別為其他製造業製作衝浪板,查核廢棄物貯存區有一處為擦拭有機溶劑之廢布(現場有少許刺鼻味),惟廢棄物貯存區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另建請該公司將擦拭有機溶劑之廢布以有害事業廢棄物方式清除處理(C-0399)。3.另查該公司產出之廢木材、廢塑膠、生活垃圾計2月份共產出51公噸,每日產出量已大於1公噸以上,已屬行政院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廢清書之事業,惟查該公司未向本局提報廢清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於110年4月30日前提送廢清書1式3份逕送本局審核,以上違規情事經請該公司代表人賴麗敏確認無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富寮里富頂路一段四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富寮里富頂路一段四四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