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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30021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違規日期
- 2019/02/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加工廠於本市仁德區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8年2月14日派員督察,查貴公司固定污染源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監控儀表中洗滌液流率顯示為0,經洗滌器後洗滌液pH值未顯示數值,其監測設施未維持正常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項目)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二街三六巷七、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忠義二街36巷7.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