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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60021
- 處分日期
- 2022/06/28
- 違規日期
- 2022/02/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49,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起造之「三峽區中園段6**等2筆地號房屋新建工程」稽查,雖已設置簡易沉砂池,惟材質、位置及數量與削減計畫不符,且產生之逕流廢水(泥水),未經沉砂池處理,逕自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核屬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據以實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9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中正一路三八九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大同路286巷2號斜對面巷子裡(中園段637等2筆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