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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10028
 
            
            
            
                
- 處分日期
 
                - 2024/01/30
 
            
            
                
- 違規日期
 
                - 2023/12/1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67,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肚區王田里沙田路一段320巷33-51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277-07號),經本局於112年12月14日派員前往查核經於放流水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pH測值1.9(限值:6-9)、化學需氧量320 mg/L(限值:100 mg/L)及總鉻12.9 mg/L(限值:2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67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王田里沙田路一段三二○巷三三之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一段320巷33-5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