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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10028
- 處分日期
- 2024/01/30
- 違規日期
- 2023/12/1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67,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肚區王田里沙田路一段320巷33-51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277-07號),經本局於112年12月14日派員前往查核經於放流水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pH測值1.9(限值:6-9)、化學需氧量320 mg/L(限值:100 mg/L)及總鉻12.9 mg/L(限值:2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67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王田里沙田路一段三二○巷三三之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一段320巷33-5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