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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模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08-030345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3/07
違規日期
2018/11/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1月18日9時21分派員前往本市樹林區三福街85巷口執行髒亂點定點錄影取締勤務,查獲所有機車載運垃圾包行經上述地點,未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清運地點將垃圾交付清潔隊清除,逕自將垃圾棄置於地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5條及第14條第1項第4款與本府100年5月20日北府環衛字第1000045350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頭興街一之四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三福街85巷口
統一編號
2296256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