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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峰畜牧場

文號
30-106-040028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4/12
違規日期
2016/12/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39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清洗廚餘桶之廢污水未妥收集處理,逕行由後方池塘排入老梅溪中,該行為屬未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及放流口排放。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9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新北市石門區山溪里大溪墘六之一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石門區石門區山溪里大溪墘六之一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