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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090166
- 處分日期
- 2024/09/15
- 違規日期
- 2024/06/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埔鹽鄉永昌段1401-1地號從事房屋拆除工程,因將工程產生之營建廢棄物露天堆置於旁側工區空地(永昌段1408、1409地號),為本局113年6月26日派員勘查屬實,且113年7月2日請貴公司人員至本局到案說明亦坦承不諱,上述情事該工程之廢棄物貯存區未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設有防止雨水、地面水滲透之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第10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街尾里文化街五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埔鹽鄉永昌段1408、140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