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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10021
- 處分日期
- 2023/11/30
- 違規日期
- 2023/08/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364-04號),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獲製程洗滌塔(A004)及製程洗滌塔(A008)數值面板pH分別為7.28、2.90,惟採樣平臺pH分別為3.78、8.41,其pH數值面板顯示異常,未維持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俊英街八四巷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俊英街84巷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