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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60006
- 處分日期
- 2017/06/04
- 違規日期
- 2017/05/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照片,經檢視照片確有排放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6年5月12日11時10分派員至貴公司並提供照片供確認,經貴公司人員檢視照片後確認為貴公司鐵初級熔煉/熔礦程序 (製程編號:MB5),因下游工場(三、四階轉爐工場;製程編號:MO3)異常,於是(12)日開始降載後並以蒸氣吹驅,於同(12)日7時11分打開高爐(污染源編號:EB51)爐頂洩壓閥開始洩壓,惟未裝設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洩壓過程爐內碳粉及礦粒隨蒸汽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鳳宮里中鋼路一號、山明里東林路一七號、山明里大業南路三八號、鳳鳴里沿海三路五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