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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大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文號
40-110-080015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08/09
違規日期
2021/07/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永康分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人員110年7月5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105年1月至110年5月間原料、產品、廢棄物等數據申報質量不平衡。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鹽行里正南五街五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鹽南段○三一五之○○○○地號、鹽南段○三一六之○○○○地號、鹽南段○三一九之○○○○地號
統一編號
1699311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