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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1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1/02
- 違規日期
- 2017/11/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1月30日派員至前開地點稽查,發現廢棄物露天貯存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三八一巷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保安路49-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