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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3-08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8/01
- 違規日期
- 2024/07/03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林園廠於113年7月3日13時14分,於以鄰二甲苯製造鄰苯二甲酐製造程序(M01)進行設備檢修時,含鄰苯二甲酐之高溫蒸氣於設備編號E041之再沸器上法蘭處洩漏,導致現場4名員工遭受傷燙傷(1名員工由消防隊送醫,其餘3員輕傷自行就醫),本市消防局復於13時25分接獲該廠通報。現場狀況為熱處理槽持續降溫,為減少PA逸散貴公司林園廠將熱處理槽持續降溫至常溫後進行處置,於17時37分將再沸器上法蘭覆蓋完成,不再逸散。貴公司林園廠應於運作過程中維持其防止排放或洩漏設施之正常操作,惟本日因操作中因故致使含鄰苯二甲酐蒸氣洩漏,且致人員受傷,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第3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5條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一段二○九號A棟九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