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3-02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2/05
- 違規日期
- 2023/11/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環境部112年11月22日至該公司(斗六市斗工六路36號及47號)進行督察,結果:該公司從事環氧樹脂、壓克力樹脂接著劑生產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查其接著劑生產化學製造程序(M01)所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活性碳吸附設備(A101),112年第一季2月份活性碳1.29公噸,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每季更換1次,每次更換輛1.8公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六路三六號及四七號、斗工八路三三號、斗工九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六路三六號及四七號、斗工八路三三號、斗工九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