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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07-010012
- 處分日期
- 2018/01/05
- 違規日期
- 2017/11/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即時檔車號與機車攝影檔車號有不符情形(106年5月16日將車號:006-CUY誤植為066-CUY、106年6月5日將車號:517-BGC-誤植為517-GBC、106年6月27日將車號:568-HTB誤植為566-HTB、106年8月14日將車號:N92-929誤植為M92-929、106年9月23日將車號:JF2-018誤植為MY2-018),年度內累積缺失筆數合計達5筆,且未主動通報本局修正。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一段一八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1段18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