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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20009
 
            
            
            
                
- 處分日期
 
                - 2020/12/04
 
            
            
                
- 違規日期
 
                - 2020/01/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卻利用非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登載之清除車輛(KEE-9089抓斗車),清運淞暘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皇嘉塑膠實業有限公司之事業廢棄物,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9年1月31日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溪湖鎮番婆里鎮安路九九巷五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47號(保七三大三中隊辦公室)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