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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二廠

文號
20-113-12000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12/02
違規日期
2024/04/2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林園區工業一路6號從事接著劑化學製造程序(M01),經本局人員113年4月22日至貴廠稽查發現:M01製程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元件編號:1130422261T、背景值1.8 ppm、檢測值2,999 ppm),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六號
統一編號
753709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