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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60016
- 處分日期
- 2022/06/24
- 違規日期
- 2022/06/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048-02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08年4月29日起至113年4月28日止。查貴廠前述製程屬「第一、二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201蒸氣鍋爐之排放管道P201,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進行定期檢測,惟查貴廠自109年9月9日進行定期檢測後,至110年10月31日前皆未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每年檢測一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中福里龍壽街一段二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中福里龍壽街一段23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