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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40057
- 處分日期
- 2017/04/18
- 違規日期
- 2016/01/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5年5 月份針對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之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等事業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4年10月~105年3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5年1月餐飲服務作業程序(製程代碼:560001)產生之廢油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1702)貯存情形(共計1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一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一九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