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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20011
- 處分日期
- 2024/12/13
- 違規日期
- 2024/11/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印染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操證字第H7418-00號),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1月22日至貴廠督察,督察時M04製程作業中,經查貴廠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403)歸零後壓降已超過壓差計最大監測值50mmH20(許可核定範圍:13-39m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富源里新富路一六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富源里新富路一六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