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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橋頭廠

文號
40-107-08003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8/23
違規日期
2017/09/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7年6月1日來函附件所示,貴事業產出「廢紙混合物」(代碼:D-0699)於106年9月至107年1月申報產出量皆為0.05公噸,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填報0.03公噸)之10%以上,惟未辦理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橋頭區中崎里中崎路三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橋頭區中崎里中崎路三六號
統一編號
8646616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