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4-040006
- 處分日期
- 2025/04/10
- 違規日期
- 2025/02/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17,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東平路715巷12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佶誠工業有限公司採共同處理,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24-05號),經本局於114年2月17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D01)處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測值165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17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七一五巷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715巷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