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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9-100753
- 處分日期
- 2020/10/16
- 違規日期
- 2020/07/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接獲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所拍攝到於本市杉林區月眉橋下方公有空地(97座標:201433;2540621)棄置廢棄物過程影片與照片,發現貴店人員於109年7月16日下午11時02分駕駛車號D9-6706小貨車至前述位置將機車座墊等相關廢棄物棄置現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略以):「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二、污染地面…」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23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杉林區清水路一四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杉林區月眉橋下方公有空地(97座標:201433;2540621)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