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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70003
- 處分日期
- 2024/07/02
- 違規日期
- 2023/10/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即德億環保企業社)所有車輛(車號:ANB-****)載運廢棄物,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文件所載廢棄物種類與實際載運之廢棄物不同;又該車號之GPS軌跡未前往再利用或處理機構地點,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二段五八六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新五路2段與自強路口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