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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畜牧場

文號
40-112-12000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3/12/06
違規日期
2023/10/1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即金大畜牧場)於二林鎮西庄里西庄巷5之6號現場空地露天曝曬雞糞致污染地面,案經本局112年10月17日現場稽查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改善條件為場內雞糞應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予以妥善貯存,不得露天曝曬,並於限期屆滿日前檢具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及改善前、中、後相片報請本局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1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二林鎮西庄里西庄巷五之六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二林鎮西庄巷5之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