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市水資源回收中心
- 文號
- 30-111-090005
- 裁罰機關
- 臺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10/19
- 違規日期
- 2022/03/2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一)回收水池回收前未設置水錶(二)污泥濃縮採濃縮機非污泥濃縮池(三)污泥脫水機為帶濾池污泥脫水機,與文件不符(四)現場污泥水曬乾床許可未登記(五)現場有許多台機具未列許可文件(六)現場有緊急排放口及緊急處理和許可不符(七)RD01流向及排放位置與許可不符(八)D01未於周界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東縣臺東市桂林南路一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東縣臺東市桂林南路一八一號
- 統一編號
- 9350660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