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奕城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奕城畜牧場

文號
30-108-08000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9/08/14
違規日期
2017/11/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7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於排放口採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995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 mg/L)5.63倍),化學需氧量濃度為2000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600 mg/L)2.33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2.將阻塞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移除,未依排放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4000元整,業於107年7月31日未具文號函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經審認定已完成改善,故不再另訂期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光明路一段五八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光明路一段五八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