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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吉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4001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4/15
違規日期
2019/02/1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作業時未有效收集製程產生之空氣污染物,致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新社區大南里中和街二段一四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新社區大南段大南小段165-672、165-673及165-674地號
統一編號
8276605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