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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新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21-107-030033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03/20
違規日期
2018/01/1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2110-SJ自用小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36%超過法定標準(30%)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請於107年4月20日之前完成複驗,屆期未到檢者將依法處罰,請於到檢前自行保養以免不合格受罰。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暨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順和一街六三號五樓之二
違規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金馬路二段677號前
統一編號
5424590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