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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福畜牧場二場

文號
40-110-060001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1/06/01
違規日期
2021/01/3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0年01月30日11時06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場放流口及周邊溝渠,未發現排放廢污水之情事,惟於該場後方堆肥舍周邊路面發現有豬隻排泄物,致污染地面情事。2.現場聯繫業者,其表示人在外縣市無法到場,另表示該處排泄物為近日進行豬糞清除作業不慎掉落所致。3.有關上述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4.已告知業者違反前述法條之規定,如有疑義請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5.另告知業者應於即日起7日內完成清理改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新港後段四九二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後村港後路10之2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