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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70031
- 處分日期
- 2021/07/26
- 違規日期
- 2021/06/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本市大園區潮音段120、121、130地號土地稽查,經量測堆置於該等地號之土石方估算大於5,943.2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操作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命貴公司堆置場停工。限改日期:110年10月28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永安街七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潮音北路85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