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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70007
- 處分日期
- 2023/07/31
- 違規日期
- 2023/04/2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
- 罰鍰金額
- NT$13,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會同民雄工業區服務中心污水處理廠於112年4月29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廠內雨水溝(槽)內見有黃色廢污水,與廠外排水溝內黃色廢污水相符,且貴公司圍牆旁一排放口發現有排放痕跡。貴公司未經該中心與主管機關同意,逕行將污水排入該工業區內之專用雨水下水道,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興南村工業三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興南村工業三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