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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70065
- 處分日期
- 2021/07/26
- 違規日期
- 2021/07/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於110年1月至3月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之廢棄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貯存情形及原料180041氫氧化鈉(燒鹼/片鹼/苛性鈉)未申報使用情形,其他金屬加工處理程序之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1701廢油漆、漆渣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及原料,190799其他機能塗料(漆料)、192999其他有機溶劑、251699其他鋁製品、300699其他汽車用電燈組未申報使用情形,產品251999其他未列名金屬製品未申報產出情形,廢水處理程序之廢棄物D-0902無機性污泥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及原料180042液鹼、180174高分子聚合物(Polymer)、180175聚氯化鋁(多元氯化鋁/PAC)未申報使用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線上申報改善。限改日期:110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布袋里工明南一路二二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布袋里工明南一路二二號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