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德裕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8-090007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09/03
- 違規日期
- 2014/10/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為「亮德裕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大里區成功段537地號等2筆)」之開發單位,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惟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該工程已於105年9月16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成功路五三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成功段537地號等2筆
- 統一編號
- 54741305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