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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10029
 
            
            
            
                
- 處分日期
 
                - 2021/12/02
 
            
            
                
- 違規日期
 
                - 2021/05/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臺中市大雅區中和一路從事金屬加工作業,本局於110年9月23日,查獲臺端產生一般事業廢棄物(廢鐵屑、廢塑料)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橫山里中山一路四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中山一路4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