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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30007
- 處分日期
- 2021/03/04
- 違規日期
- 2020/1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次查貴公司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自104年起迄今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1規定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請確實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倘再經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加重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延和里埔內街四一一巷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47號(保七三大三中辦公室)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