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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富森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飲食店、旅館新建工程(A1~A3)

文號
30-107-120003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12/07
違規日期
2018/10/1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公司(施工地址:宜蘭縣礁溪鄉公園段147地號)從事營建工程施作作業,未依本府核定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於施工區域內設置遮雨、擋雨、導雨措施及符合規定之沉砂池,並逕自使用沉水馬達以塑膠水管將工區地基之工區廢水排放至公園路雨水溝及得子口溪,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且該股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7,200mg/L,最大限值:30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10月15日派員稽查採樣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規定處以罰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礁溪鄉公園段一四七地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礁溪鄉公園段147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