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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10006
- 處分日期
- 2020/11/17
- 違規日期
- 2020/08/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設置許可證申請中,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所有土地(雲林縣林內鄉林內段1199-105地號)稽查,發現該筆土地上有砂石堆置情形,經本局現場量測結果,該砂石堆置體積約26,091立方公尺,已超過許可核定量3,000立方公尺以上之堆置,該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林內鄉坪頂村清水溪一之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林內鄉坪頂村清水溪4-1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