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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舜工程行

文號
41-108-12013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12/13
違規日期
2019/01/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行將拆除之裝潢廢棄物暫置於本市龍崎區龍船448-1地號土地,惟現場廢棄物(種類有廢木板、廢石膏板等)貯存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2。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關廟區東勢里東安街二四一巷一七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龍崎區龍船段448-1地號
統一編號
4782323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