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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00007
- 處分日期
- 2023/10/19
- 違規日期
- 2023/08/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7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熔煉廠在本市山上區從事鋁二級冶煉作業(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740-00號),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5月17日至貴廠執行稽查,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本局於112年7月13日環稽字第1120082596號函附112年7月10日環空固裁字第112070156號裁處書,並限期於112年8月3日改善完成(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惟貴公司於限改日期屆期後,仍未提供改善完成報告書,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725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2年1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4條及其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二一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二一之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