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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80026
- 處分日期
- 2019/08/21
- 違規日期
- 2019/07/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製程係以鋁錠為原料,從事鋁製品之鑄造作業,所有電爐之總設計容量或總實際處理量為3,200公斤/批,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且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第二類應申請設置、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查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污染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令貴公司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內定十一街八六巷四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內定十一街86巷4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