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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40009
- 處分日期
- 2023/04/12
- 違規日期
- 2022/08/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8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製程屬木製品製造程序,現場製程為木板→貼合→重力加壓→成品,並以聚醋酸乙烯乳膠進行貼合,依貴公司所提資料,110年聚醋酸乙烯乳膠使用量達33.9公噸,符合許可公告第8批有機溶劑作業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
處環境講習8小時。限改日期:111年10月14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新庄里溪頭路二七八巷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新庄里溪頭路二七八巷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