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4-050011
- 處分日期
- 2025/05/08
- 違規日期
- 2024/03/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6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3年3月14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正常操作,許可核定回火爐(E113、E123、E163、E183)加熱過程中所產生之廢氣,經氣罩收集後,由密閉之管道導入至洗滌塔(A106、A107、A108)及靜電集塵器(A109)處理,再由排放管道(P002)排放。現場發現E123產生之廢氣經氣罩收集後,於送往洗滌塔間之管道,因未採全密閉收集而有洩漏廢氣致明顯排放白(灰)煙情事,屬未有效收集回火爐(E123)廢氣,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二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