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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銘牧場

文號
30-112-10002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3/10/18
違規日期
2023/07/3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8,8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牧場從事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核准廢(污)水排放量為18CMD,經本局於112年7月31日派員現場查核,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71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30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270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8800元整,本案於112年8月30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251)限期111年9月25日改善完成,惟貴場未於期限內提報改善完成;另本局於112年10月2日複查採樣,再依檢驗結果辦理。限改日期:112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3-040004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下營區大屯寮段二四六六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下營區大屯寮段二四六六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