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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10003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10/26
違規日期
2017/03/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6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06年3月13日11時30分前往本市大寮區新七街250號鄰近土地(地號:新厝南段970地號,座標:22.5563229,120.406266)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從事噴砂作業,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目視範圍可見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6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頂庄路一五六巷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新七街250號鄰近土地(地號:新厝南段970地號,座標:22.5563229,120.406266)
統一編號
2498571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