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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10003
- 處分日期
- 2024/01/02
- 違規日期
- 2023/11/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2年11月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收受臺南市下營區麻豆寮段1773地號場址(地主:吳O蓉)之廢棄物,於貴公司廠內從事廢棄物打包作業,惟無再利用機具設施,與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再利用方法、設施不符;另查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公司再利用廢棄物(廢塑膠,R-0201)允收標準僅為收受國內外工業之下腳料等廢塑料,貴公司收受臺南市下營區麻豆寮段1773地號場址之廢棄物逕行再利用行為,顯與貴公司申請再利用檢核之允收標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一街六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一街六三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